反担保物有哪些
反担保物是指债务人为了保证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实现追偿权,而提供给担保人的一种担保。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反担保物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不动产** :
-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2. **动产** :
-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未经禁止的财产;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交通运输工具;
-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3. **其他权利** :
- 可以依法转让的股份、股票;
-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
4. **其他担保形式** :
-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存单质押反担保;
- 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
-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 商标权质押反担保;
- 企业保证反担保;
- 出口退税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 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反担保物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有权处分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满足不同的担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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